一級建造師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法規、規范
2015.04.15點擊:
市政公用工程法規、規范
1、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1)城市供水、排水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種管線應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建筑施工原則,與城市道路同步建設。
2)承擔城市道路設計、施工的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并按照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城市道路的設計、施工任務。
3)未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部門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4)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占用道路的,須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方可按照規定占用。
5)經批準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損壞城市道路;占用期滿后,應當及時清理占用現場,恢復城市道路原狀;損壞城市道路的,應當修復或者給予賠償。
6)因工程建設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應當持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簽發的文件和有關設計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方可按照規定挖掘。
7)未按照批準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未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城市綠化條例: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城市規劃用地性質或者破壞綠化規劃用地的地形、地貌、水體和植被。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綠化用地,應當限期歸還。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臨時用地手續。
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
4)砍伐城市樹木,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植樹木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建設工程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應當按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僭O計圖紙已落實;
、谡鞯夭疬w手續已完成;
、凼┕挝灰汛_定;
、苜Y金、物資和為施工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已落實;
、萜渌麘斁邆涞臈l件已落實。
2)施工單位應當采取下列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不要死記硬背,會指出錯誤就可以)
、偻咨铺幚砟酀{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诔O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凼褂妹芊馐降娜ν不蛘卟扇∑渌胧┨幚砀呖諒U充物;
、懿扇∮行Т胧┛刂剖┕み^程中的揚塵;
、萁箤⒂卸居泻U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迣Ξa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3)建設工程施工由于受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4、工程建設重量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
1)本規定所稱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構設備毀壞和安全設施不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單位屬于國家部委的,應同時向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
4)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24h內寫出書面報告,按以上所列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
5)事故發生后,應當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拍照錄像。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準備竣工驗收時應具備:
1)施工單位應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2)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勘察、設計單位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責任人審核簽字。
4)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5)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6)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7)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8)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并出具認可文件。
9)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
10)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11)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1、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1)城市供水、排水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種管線應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建筑施工原則,與城市道路同步建設。
2)承擔城市道路設計、施工的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并按照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城市道路的設計、施工任務。
3)未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部門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4)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占用道路的,須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方可按照規定占用。
5)經批準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損壞城市道路;占用期滿后,應當及時清理占用現場,恢復城市道路原狀;損壞城市道路的,應當修復或者給予賠償。
6)因工程建設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應當持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簽發的文件和有關設計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方可按照規定挖掘。
7)未按照批準的位置、面積、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動位置、擴大面積、延長時間,未提前辦理變更審批手續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城市綠化條例: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城市規劃用地性質或者破壞綠化規劃用地的地形、地貌、水體和植被。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綠化用地,應當限期歸還。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臨時用地手續。
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
4)砍伐城市樹木,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植樹木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建設工程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應當按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僭O計圖紙已落實;
、谡鞯夭疬w手續已完成;
、凼┕挝灰汛_定;
、苜Y金、物資和為施工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已落實;
、萜渌麘斁邆涞臈l件已落實。
2)施工單位應當采取下列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不要死記硬背,會指出錯誤就可以)
、偻咨铺幚砟酀{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诔O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凼褂妹芊馐降娜ν不蛘卟扇∑渌胧┨幚砀呖諒U充物;
、懿扇∮行Т胧┛刂剖┕み^程中的揚塵;
、萁箤⒂卸居泻U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迣Ξa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3)建設工程施工由于受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4、工程建設重量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
1)本規定所稱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構設備毀壞和安全設施不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單位屬于國家部委的,應同時向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
4)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24h內寫出書面報告,按以上所列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
5)事故發生后,應當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拍照錄像。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準備竣工驗收時應具備:
1)施工單位應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2)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勘察、設計單位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責任人審核簽字。
4)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5)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6)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7)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8)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并出具認可文件。
9)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
10)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11)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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